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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豕

 [  lù shǐ  ]

基本释义

  • lù shǐ
  • ㄌㄨˋ ㄕˇ
  • 鹿豕
  • ox gei

词典解释

⒈  鹿和猪。比喻山野无知之物。

⒉  比喻愚蠢的人。

⒊  比喻好群聚的人们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鹿和猪。比喻山野无知之物。

《孟子·尽心上》:“舜 之居深山之中,与木石居,与鹿豕游,其所以异於深山之野人者几希。”
清 方文 《访沉昆铜村居》诗:“天寒且作鱼龙卧,地僻应同鹿豕羣。”

⒉  比喻愚蠢的人。

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三》:“惜此女蠢若鹿豕,惟知饱食酣眠。”
巴金 《雪》第六章:“他们一个个都是蠢如鹿豕的东西。”

⒊  比喻好群聚的人们。

《孔丛子·儒服》:“人生则有四方之志,岂鹿豕也哉,而常聚乎?”
清 钮琇 《觚賸·酒兵》:“人生鹿豕岂长聚,客散天涯我归 浙。”

国语辞典解释

⒈  鹿、豕皆是鄙野的动物。比喻粗野愚蠢的人。

《孔丛子·儒服》:「人生则有四方之志,岂鹿豕也哉!」

近义词、反义词

    翻译

    词语拆字

    『鹿豕』(lu|shi|)同音词

    • 戮尸1.亦作"戮尸"。 2.刑罚的一种。陈尸示众﹐以示羞辱。《左传.襄公二十八年》:"求崔杼之尸﹐将戮之﹐不得。"
    • 潞氏1.春秋国名。赤狄之别种。公元前六世纪末,为晋所灭。故城在今山西省潞城县东北四十里。
    • 録事1.职官名。晋公府置录事参军﹐掌总录众官署文簿﹐举弹善恶。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。省称"録事"。隋初以为郡官﹐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﹐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清初各部又设录事﹔清末新官制﹐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。 2.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 3.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 4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 5.妓女。 6.开设赌局﹐坐分其利的人。
    • 鲁诗1.《诗》今文学派之一。汉初鲁人申公所传。此后,传《鲁诗》的有瑕丘江公﹑刘向等。西汉时传授最广,至西晋亡佚。
    • 鲁史1.鲁国的历史记载;鲁国历史。 2.指《春秋》。
    • 鲁室1.指孔子宅室。
    • 路食1.为旅途中食用而准备的饮食。
    • 路世1.衰败时期。路,通"露"。
    • 路室1.客舍。
    • 陆师1.犹陆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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