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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凡

 [  sī fán  ]

基本释义

  • sī fán
  • ㄙ ㄈㄢˊ
  • 思凡
  • ln wyi

词典解释

⒈  佛、道以人世为凡尘,故称神仙或僧道思慕世俗生活为思凡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佛、道以人世为凡尘,故称神仙或僧道思慕世俗生活为思凡。

元 郑廷玉 《忍字记》楔子:“有上方贪狼星,乃是第十三尊罗汉,不听我佛讲经説法,起一念思凡之心。”
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二:“若非 葛稚川 侍鍊药的丹童,便是 董双成 同思凡的道侣。”
淮剧《千里送京娘》:“兄妹二人齐下山, 吕纯阳 调戏 白牡丹,神仙还有思凡意,何况结拜女和男!”

国语辞典解释

⒈  神仙或僧道等思慕凡间尘事。

元·郑廷玉《忍字记·楔子》:「有上方贪狼星,乃是第十三尊罗汉,不听我佛讲经说法,起一念思凡之心。」
《西游记·第三一回》:「他本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,因欲与臣私通,臣恐点污了天宫胜境,他思凡先下界去,托生于皇宫内院。」

近义词、反义词

    翻译

    词语拆字

    『思凡』(si|fan|)同音词

    • 私凡1.谓仙人或僧尼暗自思念凡俗。
    • 私贩1.私自进行违禁的贩卖活动。亦指私自贩卖者。
    • 四番1.四方边境的藩国。 2.四次。
    • 四藩1.见"四番"。
    • 四蕃1.见"四番"。
    • 四犯1.古代乐曲转调的名称。曲调中宫调犯四调者谓之四犯。唐人以为犯有正﹑旁﹑偏﹑侧四种,即宫犯宫为正犯,宫犯商为旁犯,宫犯角为偏犯,宫犯羽为侧犯。其实宫调可犯商﹑角﹑羽诸调,而十二宫之间则不容相犯。宋姜夔《凄凉犯》词序:"凡曲言犯者,谓以宫犯商﹑商犯宫之类。如:道调宫'上'字住,双调亦'上'字住,所住字同,故道调曲中犯双调,或于双调曲中犯道调,其他准此。唐人《乐书》云:'犯有正﹑旁﹑偏﹑侧。宫犯宫为正,宫犯商为旁,宫犯角为偏,宫犯羽为侧。'此说非也。十二宫所住字各不同﹑不容相犯;十二宫特可犯商﹑角﹑羽耳。"
    • 四饭1.古代天子每天的四餐。汉班固《白虎通.礼乐》:"王者所以日食者何?明有四方之物,食四时之功也……王平居中央,制御四方。平旦食,少阳之始也;昼食,太阳之始也;餔食,少阴之始也;暮食,太阴之始也。" 2.天子进食时奏乐的乐官名。 3.复姓。见《通志.氏族四》。
    • 四梵1.佛教语。谓色界四禅诸天之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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