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赐紫

 [  cì zǐ  ]

基本释义

  • cì zǐ
  • ㄘˋ ㄗˇ
  • 賜紫
  • mjq hxx

词典解释

⒈  唐宋时三品以上官公服为紫色,五品以上官为绯色,官位不及而有大功,或为皇帝所宠爱者,特加赐紫或赐绯,以示尊宠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唐 宋 时三品以上官公服为紫色,五品以上官为绯色,官位不及而有大功,或为皇帝所宠爱者,特加赐紫或赐绯,以示尊宠。

《新唐书·牛丛传》:“即赐金紫,谢曰:‘臣今衣刺史所假緋,即赐紫,为越等。’”
金 王处 《青玉案》词:“三宣赐紫 天长观,一阐清风岸。”
清 昭槤 《啸亭续录·大臣赐紫》:“国初诸勋臣以开创大功赐紫者,不乏其人。”

国语辞典解释

⒈  唐代官制,三品以上官服紫,五品以上服绯,官位不到三品和五品的人,则有赐紫赐绯,赐紫必兼金鱼袋。见《新唐书·卷二四·车服志》。

近义词、反义词

    翻译

    词语拆字

    『赐紫』(ci|zi|)同音词

    • 雌字1.指阴刻的文字。
    • 次资1.唐代酬功等级的一种。
    • 刺字1.写在名刺上的官职﹑姓名等字样。《后汉书.文苑传下.祢衡》:"建安初,来游许下。始达颍川,乃阴怀一刺,既而无所之适,至于刺字漫灭。"后遂用为典实。 2.指名刺。 3.古代的一种肉刑,亦称墨刑,汉代称黥刑。于罪人面上刺字,以墨涂之,故称。汉文帝废黥。魏﹑晋﹑南北朝虽有逃奴﹑劫盗刺字之制,亦旋行旋废。隋唐皆无此法,《唐律》十二篇,不言刺字,五代后晋天福中始有刺配之法,宋元盛行,据罪状之不同分别在犯者面部﹑额部﹑项部﹑臂部或身上刺字,用以标明犯罪事由及发遣地点。 4.宋代军制,军士常须刺字,以作标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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