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诗句
- 刺史二千石
- 拼音
- cì shǐ èr qiān dàn
- 平仄
- 仄仄仄平仄
- 韵脚
- 入声十一陌
- 上一句
- 未是苦老人
- 下一句
- 亦不为贱贫
「刺史二千石」出自:《南亭对酒送春》
含桃实已落,红薇花尚熏。冉冉三月尽,晚莺城上闻。
独持一杯酒,南亭送残春。半酣忽长歌,歌中何所云。
云我五十馀,未是苦老人。刺史二千石,亦不为贱贫。
天下三品官,多老于我身。同年登第者,零落无一分。
亲故半为鬼,僮仆多见孙。念此聊自解,逢酒且欢欣。
独持一杯酒,南亭送残春。半酣忽长歌,歌中何所云。
云我五十馀,未是苦老人。刺史二千石,亦不为贱贫。
天下三品官,多老于我身。同年登第者,零落无一分。
亲故半为鬼,僮仆多见孙。念此聊自解,逢酒且欢欣。
「刺史二千石」作者: 白居易
「刺史二千石」辞典释义
◎ 刺史的意思
⒈ 古代官名。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,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。 汉武帝 时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。 成帝 改称州牧, 哀帝 时复称刺史。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,职权益重。 隋炀帝、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,改称刺史为太守。后又改郡为州,称刺史,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。 宋 于州置知州,而无刺史职任,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。 元 明 废名,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。
引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詔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”
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其餘观察及诸州刺史、县令、録事、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。”
清 顾炎武 《日知录·隋以后刺史》:“汉 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; 魏 晋 以下之刺史,犹今之总督; 隋 以后之刺史,犹今之知府及 直隶 知州也。”◎ 二千石的意思
⒈ 汉 制,郡守俸禄为二千石,即月俸百二十斛。世因称郡守为“二千石”。因掷之,正中所欲处。后果为 蜀郡 太守。”
引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“臣谨请(与) 阴安侯 列侯 顷王后 与 瑯玡王 、宗室、大臣、列侯、吏二千石议。”
《汉书·循吏传序》:“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,政平讼理也。与我共此者,其唯良二千石乎!”
颜师古 注:“谓郡守、诸侯相。”
晋 葛洪 《西京杂记》卷一:“京师大水,祭山川以止雨,丞相、御史、二千石祷祠如求雨灋。”
宋 宋□ 《新编分门古今类事·文翁掷斧》:“翁 呪曰:“吾得二千石,斧当著此。”
总述:诗句刺史二千石出自《南亭对酒送春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白居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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