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诗句
- 我行其野
- 拼音
- wǒ xíng qí yě
- 平仄
- 仄仄平仄
- 韵脚
- 上声二十一马
- 上一句
- 言归斯复
- 下一句
- 言采其葍
「我行其野」的意思,全诗译文
我行其野,蔽芾其樗。婚姻之故,言就尔居。尔不我畜,复我邦家。
走在郊野荒凉路,路旁椿树枝叶疏。只因婚姻的缘故,我才与你同居住。你不好好善待我,只有回到我故土。
我行其野,言采其蓫。婚姻之故,言就尔宿。尔不我畜,言归斯复。
走在郊野荒凉路,采摘蓫叶多辛苦。只因婚姻的缘故,才到你家同住宿。你不好好善待我,只有回归我家族。
我行其野,言采其葍。不思旧姻,求尔新特。成不以富,亦祗以异。
走在郊野荒凉路,采那葍草聊果腹。你全不思往日情,追求新欢太可恶。不是她家比我富,是你变心的缘故。
「我行其野」出自:《我行其野》
我行其野,蔽芾其樗。婚姻之故,言就尔居。尔不我畜,复我邦家。
我行其野,言采其蓫。婚姻之故,言就尔宿。尔不我畜,言归斯复。
我行其野,言采其葍。不思旧姻,求尔新特。成不以富,亦祗以异。
「我行其野」作者: 诗经
「我行其野」辞典释义
◎ 我行的意思
⒈ 犹言我这里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十四回:“雷横 又駡道:‘贼头贼脸贼骨头,必然要连累 晁盖 !你这等贼心贼肝,我行须使不得。’”
◎ 其的意思
【子集下 • 八】其·康熙筆画:8·部外筆画:6
〔古文〕丌亓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之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音碁。【韻會】指物之辭。【易·繫辭】其旨遠,其辭文。【詩·大雅】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【書·西伯戡黎】今王其如台。【詩·周南】灼灼其華。【玉篇】辭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之切,音姬。【韻會】語辭。【書·微子】若之何其。【詩·小雅】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【史記·酈生傳】酈生食其者,留高陽人也。【註】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【前漢·楚元王傳】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【註】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四月,幸不其。【註】其音基,山名。【廣韻】在琅邪。又地名。【韻會】祝其,卽夾谷也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吏切。【正韻】吉器切,音寄。【韻會】語已辭。【詩·檜風】彼其之子。通作記。【禮·表記】引《詩》彼記之子。又通已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引《詩》彼己之子。又【韻會】或作忌。【詩·鄭風】叔善射忌。◎ 野的意思
【酉集下 • 里】野·康熙筆画:11·部外筆画:4
〔古文〕埜【唐韻】羊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以者切,音也。【說文】郊外也。【易·同人】同人于野,亨。【疏】野,是廣遠之處。【詩·魯頌】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【傳】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又【周禮·地官·遂人】掌邦之野。【註】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【周禮·秋官】縣士掌野。【註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【韻會】朴野。【論語】質勝文則野。【禮·檀弓】故騷騷爾則野。【疏】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【左傳·昭十八年】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【註】野司,縣士也。【禮·月令】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【註】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又地名。【書·禹貢】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【傳】猪野,地名。【左傳·宣十七年】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【註】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又【昭二十五年】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【註】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又鉅野,縣名。見【前漢·地理志】。又藪名。【書·禹貢】大野旣豬。【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】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又東野,複姓。【呂氏春秋】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又【莊子·逍遙遊】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【註】野馬者,遊氣也。又【博雅】野雞,雉也。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承與切【集韻】上與切。與墅同。【集韻】田廬也。【正韻】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又【集韻】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又【韻補】叶賞呂切,音暑。【詩·邶風】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又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【後漢·隴坻歌】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
总述:诗句我行其野出自《我行其野》。作者是先秦诗人诗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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