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诗句
- 法为因缘立
- 拼音
- fǎ wèi yīn yuán lì
- 平仄
- 仄仄平平仄
- 韵脚
- 入声十四缉
- 上一句
- 阅世似东流
- 下一句
- 心从次第修
「法为因缘立」出自:《宿诚禅师山房题赠二首》
虎啸夜林动,鼍鸣秋涧寒。众音徒起灭,心在净中观。
不出孤峰上,人间四十秋。视身如传舍,阅世似东流。
法为因缘立,心从次第修。中宵问真偈,有住是吾忧。
「法为因缘立」作者: 刘禹锡
「法为因缘立」辞典释义
◎ 法的意思
【巳集上 • 水】法·康熙筆画:9·部外筆画:5
〔古文〕佱灋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又法也。【書·呂】惟作五虐之曰法。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法地。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◎ 为的意思
【巳集中 • 爪】为·康熙筆画:12·部外筆画:8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薳支切【集韻】于嬀切,音潙。【說文】母猴也。其爲禽好爪。爪母猴象也。下腹爲母猴形。王育曰:爪象形也。
又【爾雅·釋言】作,造,爲也。【書·益稷】予欲宣力四方汝爲。【洪範】有猷有爲有守。又治也。【晉語】疾不可爲也。【註】爲,治也。又使也。【魯語】其爲後世昭前之令聞也。【註】爲,猶使也。又語詞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爲。又姓。【廣韻】風俗通云:漢有南郡太守爲昆。【韻會】魯昭公子公爲之後。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于僞切,音䧦。【廣韻】助也。【增韻】所以也,緣也,被也,護也,與也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臣爲上爲德,爲下爲民。【釋文】爲上爲下之爲,于僞反。徐云:四爲字皆于僞反。又【多士】惟我下民秉爲。【詩·大雅】福祿來爲。【箋】爲,猶助也。【釋文】于僞反,協句如字。又叶吾何切,音莪。【詩·王風】有兔爰爰,雉離于羅。我生之初,尙無爲。我生之後,逢此百罹,尙寐無吪。◎ 因缘的意思
⒈ 机会;缘分。
引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:“﹝ 任安 ﹞少孤贫困,为人将车之 长安,留,求事为小吏,未有因缘也。”
唐 韩愈 《答李秀才书》:“时吾子在 吴 中,其后 愈 出在外,无因缘相见。”
清 刘大櫆 《吴蕊圃先生七十寿序》:“予心往先生,而自恨无因缘相见也。”⒉ 依据;凭借;攀附。
引《汉书·郑崇传》:“上欲封祖母 傅太后 从弟 商,崇 諫曰:‘…… 孔乡侯,皇后父; 高武侯 以三公封,尚有因缘。今无故欲封 商,坏乱制度,逆天人心。’”
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刺骄》:“亦有出自卑碎,由微而著,徒以翕肩敛迹,偓伊侧立,低眉屈膝,奉附权豪,因缘运会,超越不次。”
唐 刘餗 《隋唐嘉话》卷上:“因缘宠私,致位上公。”⒊ 勾结。
引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姦虐之人,因缘为利,至略卖人妻子,逆天心,誖人伦。”
明 张居正 《赠袁太守入觐奏绩序》:“守库藏吏,与诸王府中卒养厮隶,深相结纳,因缘为姦。”⒋ 罗织罪名,加以构陷。 《魏书·李冲传》:“初, 冲 兄 佐 与 河南 太守 来崇 同自 凉州 入国,素有微嫌。参见“因缘为市”。
引佐 因缘成 崇 罪,饿死狱中。”
⒌ 牵合,比附。
引清 王夫之 《张子正蒙注·乐器》:“医卜星命之流,因缘附会以生克休王之鄙説。”
⒍ 发端;缘起。
引汉 阮瑀 《为曹公作书与孙权》:“每览古今所由改趣,因缘侵辱;或起瑕舋,心忿意危,用成大变。”
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河水一》:“﹝ 泥犂城 ﹞上有师子柱,有铭;记作 泥犂城 因缘及年数日月。”⒎ 原因。
引宋 苏轼 《上蔡省主论放欠书》:“寻常无因缘,固不敢造次致书。”
鲁迅 《汉文学史纲要》第四篇:“形式文采之所以异者,由二因缘,曰时与地。”⒏ 佛教语。佛教谓使事物生起、变化和坏灭的主要条件为因,辅助条件为缘。
引《四十二章经》卷十三:“沙门问佛,以何因缘,得知宿命,会其至道?”
按,《翻译名义集·释十二支》:“前缘相生,因也;现相助成,缘也。”⒐ 旧时常以宿世的“因缘”来解释人们今生的关系。犹言缘分。
引南朝 梁 沉约 《为文惠太子礼佛愿记》:“未来因缘,过去眷属,并同兹辰,预此慈善。”
《敦煌曲子词·送征衣》:“今世共你如鱼水,是前世因缘。两情准拟过千年。”
宋 辛弃疾 《醉花阴·为人寿》词:“蟠桃结子知多少,家住 三山岛。何日跨飞鸞,沧海飞尘,人世因缘了?”⒑ 关系。
引宋 王谠 《唐语林·补遗三》:“太尉曰:‘某不识此人,亦无因缘,但见风仪标品,欲与諫议大夫,何为有此事?’”
张难先 《都督府之组织设施及人选》:“凡与 黎元洪 有因缘者,亦络绎不绝,麕集于是。”
鲁迅 《准风月谈·关于翻译上》:“凡作者,和读者因缘愈远的,那作品就于读者愈无害。”⒒ 姻缘。因,通“姻”。
引柔石 《人鬼和他底妻的故事》:“事情也实在顺利,不到一月,这个因缘就成功了。”
◎ 立的意思
【午集下 • 立】立·康熙筆画:5·部外筆画:0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力入切,音力。【說文】立,住也。【釋名】立,林也。如林木森然,各駐其所也。【廣韻】立,行立。【禮·曲禮】立必正方。
又成也。【禮·冠義】而後禮義立。又堅也。【易·大過】君子以獨立不懼。【論語】三十而立。又樹立也。【易·說卦傳】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【書·伊訓】立愛惟親,立敬惟長。【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】穆叔曰: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,其次立言。又置也,建也。【書·牧誓】立爾矛。【周禮·天官】建其牧,立其監。【左傳·桓二年】師服曰: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。又存立也。【論語】己欲立而立人。又速意也。【史記·平原君傳】錐之處囊中,其末立見。又直起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上林苑中,大柳樹斷仆地,一朝起立。又【杜甫·朝獻太淸宮賦】四海之水皆立。【張翥詩】蝃蝀下飮湖水立。又【趙孟頫詩】驥聞秋風雙耳立。又赤立。【宋史·喬行傳】百姓多垂罄之寶,州縣多赤立之帑。又闕立。【張衡·週天大象賦】闕立擬乎兩觀,水府司乎百川。又立政,尚書篇名,周公作。又車名。【後漢·輿服志】有立車。又與粒通。【詩·周頌】立我烝民。【箋】立,當作粒。又姓。漢有賢人立如子,唐有長興令立述。又于貴切。同位。【石經春秋】公卽位,作公卽立。【周禮·春官】小宗伯掌神位。【註】故書位作立。鄭司農云:古者立位同字。
总述:诗句法为因缘立出自《宿诚禅师山房题赠二首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刘禹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