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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政

 [  zhì zhènɡ  ]

基本释义

  • zhì zhènɡ
  • ㄓˋ ㄓㄥˋ
  • 致政
  • gcft ght

词典解释

⒈  犹致仕。指官吏将执政的权柄归还给君主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犹致仕。指官吏将执政的权柄归还给君主。参见“致仕”。

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五十而爵,六十不亲学,七十致政。”
郑玄 注:“还君事。”
《国语·晋语五》:“范武子 退自朝,曰:‘……余将致政焉。’”
韦昭 注:“致,归也。”
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:“成王 既壮, 周公 属籍致政,北面委质而臣事之。”
高诱 注:“致,犹归也。”
《金史·宣宗纪中》:“御 登贤门,召致政旧臣赐食。”
清 侯方域 《汤御史传论》:“余王父与 汤公 同朝为言官,既老致政。”
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三九回:“子文 復请致政, 楚王 许之。乃以 得臣 为令尹,掌中军元帅事。”

国语辞典解释

⒈  解除政务职责,辞官退休。

《礼记·王制》:「七十致政,唯衰麻为丧。」
唐·李朝威《柳毅传》:「昔为钱塘长,今则致政矣。」

近义词、反义词

    翻译

    词语拆字

    『致政』(zhi|zheng|)同音词

    • 至正1.最中正之道。 2.最正常。
    • 至政1.极清明的政治。 2.极力施行政治教化。
    • 知证1.作证。
    • 知政1.为政。谓主持政务。 2.明察政事。
    • 执争1.亦作"执挣"。 2.坚持己见,不妥协。 3.口角;争吵。
    • 执挣1.见"执争"。
    • 执正1.主持公道。 2.谓驳正,纠正。 3.谓秉公处治。
    • 执证1.对证。
    • 执政1.掌管国家政事。 2.掌握国家大权的人。 3.主管某一事务的人。犹执事。 4.宋金某些高级官员的通称。 5.北洋军阀时期的官职名。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后,皖系军阀段祺瑞组织临时政府,任"执政"。 6.执正,主持正义。
    • 指正①指出并改正错误:这一现象是我们竭力想要指正的。 ②指教订正:请读者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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