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句

拟将剑法亲传授

诗句
拟将剑法亲传授
拼音
 nǐ jiāng jiàn fǎ qīn chuán shòu
平仄
仄平仄仄平平仄
韵脚
上声二十五有、去声二十六宥、去声十七霰
上一句
对倾浮蚁共谈玄
下一句
却为迷人未有缘

「拟将剑法亲传授」出自:《示边洞元》

邂逅相逢萼岭边,对倾浮蚁共谈玄。
拟将剑法亲传授,却为迷人未有缘。

「拟将剑法亲传授」作者:

【北朝乐府】北朝乐府民歌保存下来的数量不多,总共约有七十余首。主要收录在《乐府诗集》的《梁鼓角横吹曲》中,其余属于《杂歌谣辞》和《杂曲歌辞》。《鼓角横吹曲》是北方民族用鼓和角等乐器在马上演奏的一种军乐,其歌词的作者主要是东晋以后北方的鲜卑族…

「拟将剑法亲传授」辞典释义

◎ 拟的意思

【卯集中 • 手】拟·康熙筆画:18·部外筆画:14

【唐韻】魚紀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偶起切,疑上聲。【說文】度也。【增韻】準擬揣度以待也。【易·繫辭】擬之而後言。【疏】擬度之而後言也。
像也,比擬也。【前漢·公孫弘傳】管仲相齊有三歸,侈擬於君。【註】擬,疑也,言相似也。【後漢·張衡傳】吾觀太,方知子雲妙極道數,乃與五經相擬。【集韻】或作譺。
作懝。【禮記】通作儗。【漢書】借作儀。

◎ 将的意思

【寅集上 • 寸】将·康熙筆画:11·部外筆画:8

〔古文〕【廣韻】卽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資良切,音漿。【說文】本將帥字。一曰有漸之辭。【蘇林曰】將,甫始之辭。【易·繫辭】是以君子將有爲也,將有行也。
【公羊傳·莊三十二年】君親無將,將而誅焉。【師古註】將有其意也。
抑然之辭。【楚辭·卜居】寧誅鋤草茆以力耕乎,將遊大人以成名乎。
且也。【詩·小雅】將安將樂。
【廣韻】養也。【詩·小雅】不遑將父。
助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補過將美。
送也。【詩·召南】百兩將之。【邶風】之子于歸,遠于將之。
大也。【詩·小雅】亦孔之將。【商頌】我受命溥將。
承也,奉也,行也。【詩·商頌】湯孫之將。【書·胤征】今予以爾有衆,奉將天罰。【註】將,行也。
【增韻】賚也,持也,與偕也。【正韻】扶持也。【詩·小雅】無將大車。【左傳·莊二十一年】鄭伯將王,自圉門入。
進也。【詩·周頌】日就月將。
從也,隨也。【前漢·郊祀歌】九夷賔將。
【詩·小雅】鮮我方將。【註】壯也。
【楚辭·九辯】恐余壽之弗將。【註】長也。
【詩·大雅】在渭之將。【註】側也。
去也。【荀子·賦論篇】時幾將矣。【註】言時事已去,不可復也。
姓。後趙常山太守將容。
干將,古劒工。【張揖曰】韓王劒師名,今名劒曰干將。
【集韻】【正韻】千羊切【韻會】七羊切,音鏘。請也,幾願辭也。【詩·衛風】將子無怒。【小雅】將伯助予。
聲也。【詩·鄭風】佩玉將將。
嚴正貌。【詩·大雅】應門將將。
集也。【詩·周頌】磬筦將將。
【唐韻】卽諒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子諒切,音醬。【廣韻】將帥也。【增韻】將之也。【禮·記註】方氏曰:才足以將物而勝之之謂將,智足以帥物而先之之謂帥。
叶卽兩切,音獎。【詩·大雅】天不我將。叶下往。

◎ 剑的意思

【子集下 • 刀】剑·康熙筆画:15·部外筆画:13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欠切,檢去聲。【玉篇】籀文劒。【說文】人所帶兵也。【釋名】劒,檢也,所以防檢非常。【管子·地數篇】葛盧之山,發而出金,蚩尤受而制之,以爲劒鎧矛戟。
操劒殺人亦曰劒。【潘岳·汧督馬敦誄序】漢明帝時有司馬叔持者,白日于市,手劒父讎。

◎ 法的意思

【巳集上 • 水】法·康熙筆画:9·部外筆画:5

〔古文〕佱灋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
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法也。【書·呂】惟作五虐之曰法。
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法地。
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◎ 亲的意思

【酉集上 • 見】亲·康熙筆画:16·部外筆画:9

〔古文〕寴【唐韻】【正韻】七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雌人切,七平聲。【廣韻】愛也。【孝經序】親譽日著。【註】慈愛之心曰親。【荀子·不苟篇】交親而不比。【註】親謂仁恩。【周語】慈惠保民,親也。
近也。【易·乾卦】本乎天者親上,本乎地者親下。
【增韻】躬也。【詩·小雅】弗躬弗親。【箋】言不躬而親之也。【禮·文王世子】世子親齊而養。【註】親,猶自也。
【釋名】襯也。言相隱襯也。【增韻】姻也。【禮·大傳】親者,屬也。【疏】謂有親者,各以屬而爲之服。【左傳·昭十四年】祿勳合親。【杜註】親,九族也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隂禮敎親,則民不怨。【註】謂男女之禮,婚姻以時,則男不曠,女不怨。
六親,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。【管子·牧民篇】上服度則六親固。
【前漢·禮樂志註】如淳曰:父、子、從父昆弟、從祖昆弟、曾祖昆弟、族昆弟,爲六親。
姓。【史記·孟嘗君傳】齊王逐周最,而聽親弗。【註】親弗,人姓名。【戰國策】作祝弗。
通作新。【大學】在親民。【程註】親,當作新。
【唐韻】七遴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七刃切【正韻】寸遴切,七去聲。【左傳·桓二年】庶人工商,各有分親。【註】以親疏爲分別。【釋文】有平去兩音。
【廣韻】親家也。【集韻】婚姻相謂爲親。
叶蒼先切,音千。【楊方·合歡詩】磁石引長針,陽燧下焱煙,宮商聲相和,心同自相親。【字彙】古从。今省作亲。【集韻】或作媇儭。○按字彙補又作,非。

◎ 传授的意思

⒈  把知识、技艺等教给他人。

汉 董仲舒 《春秋繁露·身之养重于义》:“此大治之道也,先圣传授而復也。”
唐 齐己 《寄蜀国广济大师》诗:“冰压霜坛律格清三千传授尽门生。”
清 叶名澧 《桥西杂记·塞上六歌》:“既而习於水,勇於泅,转相传授,习以为常。”
马南邨 《燕山夜话·讲点书法》:“近来有许多书法家在传授书法。”

⒉  指帝位的授受或官员的任命。

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杂说下》:“夫 晋 宋 已前,帝王传授,始於锡命,终於登极。”
宋 司马光 《辞特转官第一札子》:“今陛下以 神宗 皇帝大渐之际,宰臣 蔡确 等啟迪圣心,建立储贰,传授大宝,各特迁一官,固亦其宜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词林·进士授史官》:“焦黄中 以二甲第一名, 胡纘宗 以三甲第一名,俱奉旨传授检讨。”

总述:诗句拟将剑法亲传授出自《示边洞元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萼岭书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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