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的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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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查』的字义(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)
【辰集中 • 木】查·康熙筆画:9·部外筆画:5
【唐韻】【正韻】鋤加切【集韻】莊加切,同槎。【廣韻】水中浮木。【博物志】仙查犯牛斗。【拾遺記】堯時巨查浮西海上,十二年一周天,名貫月查。
又【正字通】考察也。
又與柤同,註見柤。
又查下,地名。
又姓。【統譜】望出齊郡。
又【廣韻】士佳切,音柴。查郞。
『查』的字义(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)
槎【卷六】【木部】
衺斫也。从木差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山不槎。”側下切
(槎)衺斫也。?下曰。槎識也。魯語。里革曰。山不槎櫱。李善注西京賦引賈逵解詁曰。槎、邪斫也。韋曰。槎、斫也。按賈云衺斫者、於字從差得之。周禮有柞氏。周頌曰。載芟載柞。毛云。除木曰柞。柞皆卽槎字。異部假借。魚歌合韵之理也。從木。聲。側下切。十七部。按徐爰注射雉賦千荷切。此爲舊音。漢書貨殖傳作山不?櫱。此爲古字。今漢書譌爲茬字。春秋傳曰。山不。宋本皆如此。惟趙鈔本作山木不槎。今按當於槎下補櫱。不當於山下添木也。許書亦有謂國語爲春秋傳者。此其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