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的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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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记』的字义(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)
【酉集上 • 言】记·康熙筆画:10·部外筆画:3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吏切,音冀。【說文】疏也。【徐曰】謂一一分別記之也。【博雅】識也。【釋名】紀也。【玉篇】錄也。【廣韻】志也。【書·益稷】撻以記之。【傳】使記識其過也。【禮·王制】太史典禮執記。【註】國有禮事,則豫執策,記載所當行之禮儀。【唐書·于志寧傳】左有記言之史,右有記事之官。【關尹子·五鑑篇】昔遊再到,記憶宛然。
又【博雅】書也。【前漢·蕭望之傳】待詔鄭朋奏記于蕭望之。【註】記,書也。奏記自朋始。【文心雕龍】後漢始有公府奏記,記之言志,進己志也。
又【正字通】文符也。【後漢·鍾離意傳】少爲郡督郵,時部縣亭長有受人酒禮者,府下記案考之,意封還記,太守甚賢之。
又官名。【後漢·百官志】記室令史,主上表章報書記。
又與其通。【字彙補】助語辭。【詩·王風】彼其之子。【箋】其或作記。或作己。讀聲相似。
又叶苟起切,音几。【崔琰·述初賦】望高密以亟征,戾衡門而造止。覿游夏之峩峩,聽大猷之篇記。一說本作紀,紀與止叶,譌作記。
『记』的字义(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)
記【卷三】【言部】
疏也。从言己聲。居吏切
(記)疋也。疋各本作疏。今正。疋部曰。一曰疋、記也。此疋記二字轉注也。疋今字作疏。謂分疏而識之也。廣雅曰。註紀疏記學栞志識也。按晉唐人作註記字。註從言不從水。不與傳注字同。从言。己聲。居吏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