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的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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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方』的字义(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)
【卯集下 • 方】方·康熙筆画:4·部外筆画:0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府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分房切,音芳。【說文】倂船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或从水作汸。【詩·周南】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【傳】方,泭也。【釋文】小筏曰泭。【爾雅·釋水】大夫方舟。【註】倂兩船。【史記·酈食其傳】方船而下。【註】謂船也。
又【易·坤卦】六二直方大。【註】地體安靜,是其方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天道曰圓,地道曰方。方者主幽,圓者主明。
又【易·觀卦】君子以省方觀民設敎。【疏】省視萬方。【詩·大雅】監觀四方。【周禮·天官·冢宰】辨方正位。【註】別四方。【釋文】視日景,以別東西南北四方,使有分別也。【禮·內則】敎之數與方名。【註】方名,如東西也。
又【易·未濟】君子以愼辨物居方。【疏】各居其方,皆得安其所。【詩·大雅】萬邦之方,下民之王。【箋】方,猶嚮也。【疏】諸言方者,皆謂居在他所,人嚮望之,故云:方,猶嚮也。
又道也。【易·恆卦】君子以立不易方。【註】方,猶道也。【禮·樂記】樂行而民鄕方。【註】方,猶道也。
又【易·復卦】后不省方。【註】方,猶事。【疏】不省視其方事也。
又術也,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方以類聚。【疏】方謂法術性行。【左傳·昭二十九年】官修其方。【註】方,法術。
又放也。【書·堯典】方命圯族。【釋文】方,放也。
又有之也。【詩·召南】維鵲有巢,維鳩方之。【傳】方,有之也。
又今也。【詩·秦風】方何爲期。【箋】方今以何時爲還期。【莊子·天地篇】方且本身而異形。【註】凡言方且者,言方將有所爲也。
又穀始生未實也。【詩·小雅】旣方旣皁。【箋】方,房也。謂孚甲始生而未合時也。
又倂也。【儀禮·鄕射禮】不方足。【註】方,猶倂也。
又旁出也。【儀禮·大射禮】左右曰方。【註】方,旁出也。
又板也。【儀禮·聘禮】不及百名,書於方。【註】方,板也。【禮·中庸】布在方策。【註】方,板也。策,也。
又常也。【禮·檀弓】左右就養無方。【註】方,猶常也。
又文也。【禮·樂記】變成方謂之音。【註】方,猶文章也。
又義之宜也。【左傳·隱三年】臣聞愛子,敎之以義方。
又【閔二年】授方任能。【註】方百事之宜也。
又比方也。【論語】子貢方人。【何晏註】比方人也。
又【博雅】方,大也,正也。
又祭名。【詩·小雅】以社以方。【傳】迎四方氣於郊也。
又地名。【詩·小雅】侵鎬及方。【註】鎬,方,皆北方地名。
又姓。【詩·小雅】方叔涖止。【傳】方叔,卿士也。
又官名。【周禮·夏官·司馬】職方氏,土方氏,懷方氏,合方氏,訓方氏,形方氏。【前漢·朱雲傳註】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。
又醫方。【史記·扁鵲傳】乃悉取其禁方書,盡與扁鵲。【前漢·郊祀志】少君者,故深澤侯人主方。【註】侯家人主方藥也。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符方切,音房。方與,縣名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沛公攻胡陵方與。【註】音房預,屬山陽郡。
又【集韻】蒲光切,音旁。彷或作方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方皇於西淸。【註】方皇,猶彷徨也。
又文紡切。蝄或作方。【周禮·夏官·方相氏】敺方良。【註】方良,罔兩也。木石之怪夔罔兩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腦方良。【註】方良,草澤之神也。○按《說文》作蝄蜽。
又【集韻】甫兩切,音倣。效也。
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【道藏·左夫人歌】騰躍雲景轅,浮觀霞上空。霄軿縱橫舞,紫蓋記靈方。
『方』的字义(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)
方【卷八】【方部】
併船也。象兩舟省、緫頭形。凡方之屬皆从方。汸,方或从水。府良切
(方)倂船也。周南。不可方思。邶風。方之舟之。釋言及毛傳皆曰。方、泭也。今爾雅改方爲舫。非其義矣。倂船者、並兩船爲一。釋水曰。大夫方舟。謂倂兩船也。泭者、編木以爲渡。與倂船異事。何以毛公釋方、不曰倂船而曰泭也。曰倂船、編木其用略同。故俱得名方。方舟爲大夫之禮。詩所言不必大夫。則釋以泭可矣。若許說字。則見下从舟省而上有竝頭之象。故知倂船爲本義。編木爲引伸之義。又引伸之爲比方。子貢方人是也。秦風。西天之防。毛曰。防、比也。謂防卽方之假借也。又引伸之爲方圓、爲方正、爲方向。又假借爲旁。丄部曰。旁、溥也。凡今文尙書作旁者、古文尙書作方。爲大也。生民。實方實苞。毛曰。方、極畝也。極畝、大之意也。又假借爲甫。召南。維鳩方之。毛曰。方之、方有之也。方有之猶甫有之也。象兩舟省總頭形。兩當作㒳。下象兩舟倂爲一。上象兩船頭總於一處也。府良切。十部。通俗文。連舟曰舫。與許說字不同。葢方正字俗用舫。凡方之屬皆从方。
(汸)方或从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