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的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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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可』的字义(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)
【丑集上 • 口】可·康熙筆画:5·部外筆画:2
【唐韻】肯我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口我切,音坷。【說文】肯也。【廣韻】許可也。【韻會】可者,否之對。【書·堯典】囂訟可乎。【文中子·事君篇】達人哉山濤也,多可而少怪。
又僅可,未足之辭。【論語】子曰:可也。
又【禮·內則】擇于諸母與可者。【註】諸母,衆妾也,可者,傅御之屬也。
又所也。【禮·中庸】體物而不可遺。【註】體猶生也,可猶所也。不有所遺,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。
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唐諫議大夫可中正,宋紹興進士可懋。
又【字彙補】苦格切,音克。【魏書·吐谷渾傳】可汗,此非復人事。【唐書·突厥傳】可汗猶單于也,妻曰可敦。
又叶孔五切,音苦。【韓愈·元和聖德詩】負鄙爲難,縱則不可。出師征之,其衆十旅。
又叶口箇切,軻去聲。【魏文帝·寡婦賦】伏枕兮不寐,逮平明兮起坐。愁百端兮猥來,心鬱鬱兮無可。
又【集韻】歌古作可。註詳欠部十畫。
又讀作何。【石鼓文】其魚隹可。【風雅廣逸註】隹可讀作惟何,古省文也。
『可』的字义(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)
可【卷五】【可部】
也。从口丂,丂亦聲。凡可之屬皆从可。肯我切
(可)肎也。肎者、骨閒肉肎肎箸也。凡中其肎綮曰肎。可肎雙聲。从口。口气舒。亦聲。肯我切。十七部。凡可之屬皆从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