敕的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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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敕』的字义(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)
【卯集下 • 攴】敕·康熙筆画:11·部外筆画:7
又【後漢·光武紀註】漢制度曰:帝之下書有四。一曰策書,二曰制書,三曰詔書,四曰誡敕。誡敕者,謂敕刺史太守。【正字通】宋敕或用之於獎諭,非敕初意。明制,差遣諸臣,予敕行事,備載職守,申以勉詞。凡褒嘉責讓,用敕,詞皆散文。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,始用四六。
又【博雅】理也,謹也,語也,進也。【小爾雅】正也。【廣韻】固也,急也。
又【說文】臿地曰敕。【說文】从攴作敕。【玉篇】本作勑,今相承皆作勅。互詳力部勅字註。敕字原从攴作。
『敕』的字义(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)
敕【卷三】【攴部】
誡也。臿地曰敕。从攴束聲。恥力切
(敕)誡也。言部曰。誡、敕也。二字互訓。小雅毛傳曰。敕、固也。此謂敕卽飭之假借。飭、致堅也。後人用勑爲敕。力部勑、勞也。洛代切。又或從力作勅。一曰二字今補。臿地曰敕。此別一義。凡植物地中謂之菑。或作倳事剚?。側吏初吏二切。敕與初吏一切正同部雙聲也。臿者今之插字。漢人衹作臿。从攴束。各本有聲。誤。今刪。攴而收束之。二義皆於此會意。非束聲也。恥力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