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的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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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爭』的字义(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)
【巳集中 • 爪】爭·康熙筆画:8·部外筆画:4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从。【徐鉉曰】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【玉篇】諫也。
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
『爭』的字义(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)
爭【卷四】【部】
引也。从。側莖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,音曳。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(爭)引也。凡言爭者、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从。從猶從手。余制切。抴也。抴、引也。側莖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