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例行公事:按照惯例办理的公事。现在多指刻板的形式主义的工作。
- 例直禁简: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,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。
- 例行差事: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。
- 举例发凡: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指分类举例,说明全书的体例。
- 有例可援:有成例可以援引。
- 不乏先例: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。
- 发凡起例:发凡:提示全书的通例。指说明全书要旨,拟定编写体例。
- 格于成例: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。表示不能达到目的。
- 史无前例: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。指前所未有。
- 下不为例: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。表示只通融这一次。
- 诸如此例:许多像这样的事例。
- 后不为例:例:先例。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
- 发凡举例: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;举:提出。指举例以阐明要点。说明全书通例
- 发凡言例: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