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的字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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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草』的字义(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)
【申集上 • 艸】草·康熙筆画:12·部外筆画:6
〔古文〕屮【唐韻】采老切【集韻】在早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采早切,音懆。【說文】作艸,百卉也。經典相承作草。【書·禹貢】厥草惟繇。【詩·小雅】在彼豐草。【禮·祭統】草艾則墨,未發秋政,則民弗敢草也。【註】草艾,謂艾取草也。【論衡】地性生草,山性生木。【大戴禮·易本命】食草者善走而愚。
又【史記·陳丞相世家】惡草具進。【註】草,粗也。
又【篇海】苟曰草草。【春秋·隱四年】公及宋公遇于淸。【註】遇者草次之期,二國各其禮也。【疏】草次,猶造次也。
又【詩·小雅】勞人草草。【傳】草草,勞心也。
又【易·屯卦】天造草昧。【疏】言天造萬物于草創之始。
又【前漢·淮南王傳】常召司馬相如等視草廼遣。【註】謂爲文之草藳。【百官志註】一曹有六人,主作文書起草。【後漢·寵傳】蕭何草律。
又【魏志·衞覬傳】覬好古文,隷、草無所不善。
又姓。【正字通】草中。
又【韻補】脞五切,徂上聲。【徐幹·齊都賦】焚梗林,燎圃草。
又此苟切,凑上聲。【邊讓·章華賦】攜西子之弱腕兮,援毛嬙之素肘。形便纖以嬋娟兮,若流風之靡草。
又【說文】自保切,音皁。草斗,櫟實也,一曰橡斗子。【徐鉉曰】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別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櫟實可染白爲黑,故曰草,通用。今俗書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。
『草』的字义(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)
草【卷一】【艸部】
草斗,櫟實也。一曰象斗子。从艸早聲。〖注〗臣鉉等曰:今俗以此爲艸木之艸,别作皁字,爲黑色之皁。案:櫟實可以染帛,爲黑色,故曰草。通用爲草棧字。今俗書皁或从白从十,或从白从七,皆無意義,無以下筆。自保切
(草)草、逗。櫟實也。一曰象斗。木部。栩?也。其皁一曰樣。又曰。?、栩也。又曰。樣、栩實也。按此言櫟者、卽栩也。陸璣云。栩今柞櫟也。徐州人謂櫟爲杼。或謂之栩。其子爲皁。或言皁斗。其殻爲汁。可以染皁。今京洛及河内多言杼汁。或云橡斗。按草斗之字俗作皁、作皂。於六書不可通。象斗字當從木部作樣。俗作橡。从艸。早聲。自切。古音在三部。周禮大司徒。其植物宜早物。假借早晚字爲之。籒文作?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