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诗句
- 野中岐路分
- 拼音
- yě zhōng qí lù fēn
- 平仄
- 仄平平仄平
- 韵脚
- 上平十二文、去声十三问
- 上一句
- 郊外亭皋远
- 下一句
- 苑门临渭水
「野中岐路分」出自:《送沈校书吴中搜书》
郊外亭皋远,野中岐路分。苑门临渭水,山翠杂春云。
秦阁多遗典,吴台访阙文。君王思校理,莫滞清江濆。
秦阁多遗典,吴台访阙文。君王思校理,莫滞清江濆。
「野中岐路分」作者: 储光羲
「野中岐路分」辞典释义
◎ 野的意思
【酉集下 • 里】野·康熙筆画:11·部外筆画:4
〔古文〕埜【唐韻】羊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以者切,音也。【說文】郊外也。【易·同人】同人于野,亨。【疏】野,是廣遠之處。【詩·魯頌】駉駉牡馬,在坰之野。【傳】邑外曰郊,郊外曰野。
又【周禮·地官·遂人】掌邦之野。【註】郊外曰野,此野爲甸稍縣都。又【周禮·秋官】縣士掌野。【註】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。又【韻會】朴野。【論語】質勝文則野。【禮·檀弓】故騷騷爾則野。【疏】田野之人,急切無禮。又官名。【左傳·昭十八年】使野司各保其徵。【註】野司,縣士也。【禮·月令】季春之月,命野虞,毋伐桑柘。【註】野虞,謂主田及山林之官。又地名。【書·禹貢】原隰底績,至于豬野。【傳】猪野,地名。【左傳·宣十七年】晉人執晏弱于野王。【註】野王縣,今屬河內。又【昭二十五年】齊侯唁公于野井。【註】濟南祝阿縣東有野井亭。又鉅野,縣名。見【前漢·地理志】。又藪名。【書·禹貢】大野旣豬。【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】河東曰兗州,其山鎮曰岱山,其澤藪曰大野。又東野,複姓。【呂氏春秋】東野稷以御見莊公。又【莊子·逍遙遊】野馬也,塵埃也,生物之以息相吹也。【註】野馬者,遊氣也。又【博雅】野雞,雉也。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承與切【集韻】上與切。與墅同。【集韻】田廬也。【正韻】此正古墅字,田下已从土,後人以其借爲郊野字,復加土字。又【集韻】演女切,音與。郊外也。又【韻補】叶賞呂切,音暑。【詩·邶風】之子于歸,遠送于野。協上羽下雨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童謠曰:鸐鵒之羽,公在外野,往饋之馬。馬,音姥。又叶烏果切,倭上聲。【後漢·隴坻歌】念我所欲,飄然曠野。登高遠望,涕泣雙墮。又叶常御切,音樹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罘網連紘,籠山絡野。列卒周匝,星羅雲布。◎ 中的意思
【子集上 • 丨】中·康熙筆画:4·部外筆画:3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陟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陟隆切,音忠。【書·大禹謨】允執厥中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五禮防民僞,而敎之中。【左傳·成十三年】劉子曰:民受天地之中以生。
又【左傳·文元年】舉正於中,民則不惑。【註】舉中氣也。又司中,星名。在太微垣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春爲陽中,萬物以生。秋爲隂中,萬物以成。又中央,四方之中也。【書·召誥】王來紹上帝,自服于土中。【註】洛爲天地之中。【張衡·東京賦】宅中圓大。又正也。【禮·儒行】儒有衣冠中。【周禮·秋官·司刺】以此三法者求民情,斷民中,施上服下服之罪。【註】斷民罪,使輕重得中也。又心也。【史記·韓安國傳】深中寬厚。又內也。【易·坤卦】黃裳元吉,文在中也。又【老子·道德經】多言數窮,不如守中。又半也。【列子·力命篇】得亦中,亡亦中。【魏志·管輅傳】鼓一中。【註】猶言鼓一半也。又成也。【禮·禮器】因名山升中于天。【註】中,猶成也。燔柴祭天,告以諸侯之成功也。又滿也。【前漢·百官表】制中二千石。【註】謂滿二千石也。【索隱】漢制,九卿已上,秩一歲,滿二千石。又穿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中其莖。【註】謂穿之也。又盛算器。【禮·投壺】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。【註】士鹿中,大夫兕中,刻木如兕鹿而伏,背上立圓圈,以盛算也。又【禮·深衣註】衣有表者,謂之中衣。與衷通。又俚語。以不可爲不中。【蕭參希通錄】引左傳成公二年,無能爲役。杜預註:不中爲之役使。又【禮·鄕飲酒義】冬之爲言中也。中者,藏也。又姓。漢少府卿中京。又中行,中英,中梁,中壘,中野,皆複姓。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陟仲切,音妕。矢至的曰中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養由基去柳葉百步,射之,百發百中。又著其中曰中。【莊子·達生篇】中身當心則爲病,猶醫書中風,中暑是也。又要也。【周禮·春官】凡官府鄕州及都鄙之治中,受而藏之。【註】謂治職簿書之要也。又應也。【禮·月令】律中大簇。【註】中猶應也。又合也。【左傳·定元年】季孫曰:子家子亟言於我,未嘗不中吾志也。又【類篇】【正韻】直衆切。與仲通。【禮·月令】中呂,卽仲呂,又讀作得。【周禮·地官】師氏掌國中失之事。【註】故書中爲得。陸德明云:中,杜音得。又【韻補】叶陟良切,音章。師古曰:古讀中爲章。【吳志·胡綜傳·黃龍大牙賦】四靈旣布,黃龍處中。周制日月,是曰太常。又叶諸仍切,音征。【劉貢父·詩話】關中讀中爲。【詩·大雅】泉之竭兮,不云自中。叶上頻。【班固·高祖泗水亭】天期乗祚受爵漢中。叶下秦。古東韻與庚陽通。俗讀中酒之中爲去聲。中與之中爲平聲。◎按《魏志·徐邈傳》:邈爲尚書郞,時禁酒。邈私飮沈醉,趙達問以曹事,曰中聖人。時謂酒淸爲聖人,濁者爲賢人。蘇軾詩:公特未知其趣耳,臣今時復一中之。則中酒之中,亦可讀平聲。《通鑑》:周宣王成中與之名,註:當也。杜詩:今朝漢社稷,新數中與年。則中與之中亦可讀去聲。◎ 岐路的意思
⒈ 岔路。 《列子·说符》:“杨子 之邻人亡羊,既率其党,又请 杨氏 之竖追之。
引杨子 曰:‘嘻!亡一羊,何追者之众?’邻人曰:‘多岐路。’”
三国 魏 曹植 《美女篇》诗:“美女妖且闲,採桑岐路间。”
明 沉鲸 《双珠记·僧榻传音》:“事参商,心悒怏,岐路多亡羊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人生南北多岐路,将相神仙,也要凡人做。”⒉ 指离别分手处。
引北齐 颜之推 《颜氏家训·风操》:“别易会难,古人所重; 江 南饯道,下泣言离……北间风俗,不屑此事,岐路言离,欢笑分首。”
唐 王勃 《杜少府之任蜀州》诗:“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。无为在岐路,儿女共沾巾。”⒊ 比喻官场中险易难测的前途。
引《后汉书·邓彪等传论》:“统之,方轨易因,险涂难御。故昔人明慎於所受之分,迟迟於岐路之间也。”
唐 元稹 《酬乐天得微之诗知通州事因成》诗之三:“满身沙蝨无防处,独脚山魈不奈何。甘受鬼神侵骨髓,常忧岐路处风波。”⒋ 不正当的途径。
引唐 张固 《幽闲鼓吹》:“德裕 为兵部尚书,自得岐路,必当大拜, 宗閔 多方阻之未效。”
⒌ 即岐路人。江湖艺人。
引明 朱有燉 《半夜朝元》第一折:“便休将财物逞,则俺这泼岐路恩情似画饼。”
◎ 分的意思
【子集下 • 刀】分·康熙筆画:4·部外筆画:2
【唐韻】府文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方文切,音餴。【說文】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【易·繫辭】物以羣分。
又【增韻】裂也,判也。又【廣韻】賦也,施也。【增韻】與也。又【玉篇】隔也。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又半也。【公羊傳·莊二年】師喪分焉。【荀子·仲尼篇】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又徧也。【左傳·哀元年】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又與紛通。【荀子·儒效篇】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【淮南子·繆稱訓】禍之生也分分。【註】猶紛紛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讀爲分。又【唐韻】扶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符問切,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【禮·禮運】禮達而分定。又均也,分劑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毋求多。又分位也。【漢諸葛亮出師表】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又【集韻】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【左傳·僖元年】救患分災。又【正韻】府吻切,音粉。【爾雅·釋器】律謂之分。【註】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又【韻補】叶膚容切,音丰。【曹植·七啓】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。
总述:诗句野中岐路分出自《送沈校书吴中搜书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储光羲。
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