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句

吾亦采兰若

诗句
吾亦采兰若
拼音
 wú yì cǎi lán rě
平仄
平仄仄平仄
韵脚
上声二十一马、入声十药
上一句
尔能折芳桂
下一句
拙妻好乘鸾

「吾亦采兰若」出自:《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》

家本紫云山,道风未沦落。沉怀丹丘志,冲赏归寂寞。
朅来游闽荒,扪涉穷禹凿。夤缘泛潮海,偃蹇陟庐霍。
凭雷蹑天窗,弄影憩霞阁。且欣登眺美,颇惬隐沦诺。
三山旷幽期,四岳聊所托。故人契嵩颍,高义炳丹雘.
灭迹遗纷嚣,终言本峰壑。自矜林湍好,不羡朝市乐。
偶与真意并,顿觉世情薄。尔能折芳桂,吾亦采兰若
拙妻好乘鸾,娇女爱飞鹤。提携访神仙,从此炼金药。

「吾亦采兰若」作者:

李白(701─762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祖籍陇西成纪(今甘肃省天水县附近)。先世于隋末流徙中亚。李白即生于中亚的碎叶城(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)。五岁时随其父迁居绵州彰明县(今四川省江油县)的青莲乡。早年在蜀中就学漫游。青年时期,开始漫游全…

「吾亦采兰若」辞典释义

◎ 吾的意思

【丑集上 • 口】吾·康熙筆画:7·部外筆画:4
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五乎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訛胡切,音梧。【說文】我自稱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吾,我也。【左傳·桓六年】我張吾三軍,而被吾甲兵。【楚辭·九章註】朱子曰:此篇多以余吾稱,詳其文意,余平而吾倨也。
【廣韻】御也。執金吾,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中尉,秦官,武帝太初元年,更名執金吾。【註】師古曰:金吾,鳥名也,主辟不祥。天子出行,職主先導,以禦非常,故執此鳥之象以名官。
【後漢·百官志】執金吾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,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禦也。【註】應劭曰:執金革,以禦非常。
【集韻】棒名。【古今注】金吾,車輻棒也。漢官執金吾,吾,止也,執金革禦非常也,以銅爲之,黃金塗兩末謂之金吾,御史大夫司隷校尉亦得執焉。○按顏應二說,及古今注凡三義,各不相同,今存之。
昆吾,國名。【詩·商頌】昆吾夏桀。【箋】已姓。
地名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武帝廣開上林,南至宜春鼎湖,御宿昆吾。【註】晉灼曰:昆吾,地名,有亭。
鍾吾,國名。漢爲司吾縣。【左傳·昭二十七年】公子燭庸奔鍾吾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東海郡司吾縣。
番吾,番音蒲,卽漢蒲吾縣。【史記·蘇秦傳】秦甲渡河踰漳,據番吾。【註】徐廣曰:常山有蒲吾縣。正義曰:疑古番吾公邑也。
余吾,蠡吾,朱吾,已吾,皆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上黨郡余吾縣,涿郡蠡吾縣,日南郡朱吾縣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留郡已吾縣。
伊吾,地名。【後漢·西域傳】伊吾,舊膏腴之地。
余吾,水名。【前漢·匈奴傳】北橋余吾。【註】師古曰:於余吾水上作橋。
【正字通】伊吾,除哦聲,亦作咿唔。
姓。【廣韻】漢有廣陵令吾扈。
複姓。五氏,徐吾以鄕爲氏。鍾吾,昆吾以國爲氏。由吾,由余之後。
古有肩吾子,隱者。
【正字通】借爲支吾。與枝梧通。
【集韻】【類篇】牛居切,音魚。【晉語】暇豫之吾吾。【註】吾讀如魚,吾吾,不敢自親之貌。
山名。【史記·河渠書】功無已時兮吾山平。【註】徐廣曰:東郡東阿有魚山,或者是乎。
【廣韻】五加切【集韻】牛加切,音牙。允吾,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金城郡允吾縣。【註】應劭曰:允吾,音鈆牙。
【讀書通】童通作吾。【管子·海王篇】吾子食鹽二升少半。【註】吾子,謂小男小女也。【正字通】古本管子作童。

◎ 亦的意思

【子集上 • 亠】亦·康熙筆画:6·部外筆画:4
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羊益切。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益切,音睪。總也,又也。
傍及之詞。
姓。宋開禧進士亦尚節,明參將亦孔昭。
同奕。【詩·周頌】亦服爾耕。【箋】亦,大也。【正義】亦奕義通。亦本作,象人左右兩腋形。【說文】與掖同。【詩·衡門序】誘掖其君。【釋文】《石經》作亦。亦,古掖字也,左右肘脅之閒曰掖。後从肉作腋。

◎ 采的意思

【酉集下 • 釆】采·康熙筆画:7·部外筆画:0

【唐韻】倉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此宰切,音採。【說文】捋取也。【詩·周南】采采卷耳。【朱註】采采,非一采也。
擇也。【禮·昏義】昏禮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【釋文】采,擇也。【疏】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奚斯魯頌,同見采於孔氏。
采色。【書·益稷】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
物采。【左傳·隱五年】取材以章物,采謂之物。【疏】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,采飾謂之爲物。【文六年】分之采物。【疏】采物,謂采章物也。
【魯語】天子大采朝日,少采夕月。【註】大采,袞職也。少采,黼衣也。
【左思·蜀都賦】符采彪炳。【註】符采,玉橫文也。
事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【註】采,官也。展其官職,設厝其事業者也。
官也。【書·堯典】帝曰:疇咨若予采。【傳】采,事也。馬云:官也。【禮·明堂位】九采之國。【疏】各掌當州諸侯之事。
采地。【禮·禮運】大夫有采,以處其子孫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。
飾也。【前漢·嚴助傳】樂失而淫,禮失而采。【註】如淳曰:采,飾也。師古曰:采者,文過其實。
墓地。【揚子·方言】冢,秦晉之閒謂之墳,或謂之采。【註】古者卿大夫有采地,死葬之,因名。
風采。【前漢·霍光金日磾傳】政自己出,天下想聞其風采。【左思·魏都賦】極風采之異觀。
【詩·秦風】蒹葭采采。【傳】采采,猶萋萋,盛也。
【詩·曹風】蜉蝣之翼采采衣服。【傳】采采,衆多也。【朱註】采采,華飾也。【謝靈運·緩歌行】采采彤雲浮。
幣也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召公奭贊采。【註】正義曰:采,幣也。
詩篇名。【禮·玉藻】趨以《采齊》,行以《肆夏》。
姓。【風俗通】漢度遼將軍采皓。
地名。【左傳·僖八年】晉里克帥師,敗狄于采桑。【註】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。
玉名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晁采、琬琰,和氏出焉。【註】晁采,玉名。
木名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堯舜采椽不刮。【註】索隱曰:采,木名。卽今之櫟木也。
草名。【博雅】采,䆃采也。
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倉代切,音菜。臣食邑。【周禮·天官·八則註】公卿大夫采邑。音菜。【孟子·元士受地視子男註】所受采地之制。音菜。【前漢·食貨志註】采,官也。因官食地,故曰采地。
與菜同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胥】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【註】舍采,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。鄭康成曰:舍卽釋也,采讀爲菜。始入學,必舍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、蘩之屬。
【五音集韻】子苟切,音走。採取也。

◎ 兰若的意思

⒈  兰草与杜若。皆香草。

《文选·颜延之<和谢监灵运>》:“芬馥歇兰若,清越夺琳珪。”
李周翰 注:“兰若,香草。”
唐 李白 《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》诗:“尔能折芳桂吾亦采兰若。”
唐 刘禹锡 《送王师鲁协律赴湖南使幕》诗:“楚 水多兰若,何人事擷芳。”

⒉  指寺院。梵语“阿兰若”的省称。意为寂净无苦恼烦乱之处。

唐 杜甫 《谒真谛寺禅师》诗:“兰若山高处烟霞嶂几重。”
宋 王安石 《次韵张子野<竹林寺>》之一:“青鸳几世开兰若,黄鹤当年瑞卯金。”
清 孙枝蔚 《登赤城山》诗:“下巖地势稍宽平,无数松竹遶兰若。”

总述:诗句吾亦采兰若出自《题嵩山逸人元丹丘山居》。作者是唐朝诗人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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