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句

于以采蘋

诗句
于以采蘋
拼音
 yú yǐ cǎi píng
平仄
平仄仄?
韵脚
下一句
南涧之滨

「于以采蘋」的意思,全诗译文

于以采蘋?南涧之滨。于以采藻?于彼行潦。
哪儿可以去采蘋?就在南面涧水滨。哪儿可以去采藻?就在积水那浅沼。

于以盛之?维筐及筥。于以湘之?维锜及釜。
什么可把东西放?有那圆筥和方筐。什么可把食物煮?三脚錡与无足釜。

于以奠之?宗室牖下。谁其尸之?有齐季女。
安置祭品在哪里?祠堂那边窗户底。这次谁来做主祭?恭敬虔诚待嫁女。

「于以采蘋」出自:《采蘋》

于以采蘋?南涧之滨。于以采藻?于彼行潦。

于以盛之?维筐及筥。于以湘之?维锜及釜。

于以奠之?宗室牖下。谁其尸之?有齐季女。

「于以采蘋」作者:

【诗经】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。它收集了从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大约500年间的诗歌305篇。先秦称为《诗》,或取其整数称《诗三百》。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,始称《诗经》,并沿用至今。编集关于《诗经》的编集,汉代有两种说法:①行人采诗说。《汉书·艺文…

「于以采蘋」辞典释义

◎ 于的意思

【子集上 • 二】于·康熙筆画:3·部外筆画:1

【唐韻】羽俱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雲俱切,音迂。【爾雅·釋詁】于,曰也。
往也。【書·大誥】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【詩·小雅】王于出征
【儀禮·士冠禮】宜之于假。【註】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
【聘禮】賄在聘于賄。【註】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
【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】因于解悲愁之辭。
未定之辭。【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】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
行貌。【韓愈·上宰相書】于于焉而來矣。
于于,自足貌。【莊子·應帝王】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
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鳧氏爲鐘,兩欒謂之銑,銑閒謂之于。
【前漢·元后傳】衣絳緣諸于。【註】大掖衣也。
【唐書·元德秀傳】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,以聲樂集,德秀惟樂工十人,聮袂歌于蔿于。
草名。【爾雅·釋草】茜,蔓于。【註】生水中。一名軒于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菴閭軒于。
木名。【爾雅·釋木】棧木,于木。【註】僵木也。江東呼木觡。
淳于,縣名。今密州安丘縣,古淳于國。
姓。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,以國爲氏,後因去邑爲于。
淳于,宣于,鮮于,多于,于,皆複姓。
三氏姓。勿忸于,阿伏于,見【魏書·官氏志】。
助語辭。【詩·召南】于沼于沚。【朱傳】于,於也。【周易】【毛詩】於皆作于。于於古通用。
【集韻】邕俱切,音紆。廣大貌。【禮·檀弓】邾婁考公之喪,徐君使容居來弔含。有司曰:諸侯之來辱敝邑者,易則易,于則于,易于雜者,未之有也。
【文王世子】仲尼曰: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,所以善成王也。聞之曰:爲人臣者,殺其身有益於君,則爲之,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。俱與迂通。
【正韻】休居切,與吁通。歎辭。【詩·周南】于嗟麟兮。

◎ 以的意思

【子集中 • 人】以·康熙筆画:5·部外筆画:3

〔古文〕㠯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【論語】視其所以。
因也。【詩·邶風】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【註】以魯故也。【列子·周穆王篇】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用也。【論語】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【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】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【易·師卦】能以衆正。
【詩·周頌】侯彊侯以。【註】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同已。【孟子】無以,則王乎。
古以與聲相通。【禮·燕禮】君曰:以我安。【註】猶與也。【魏書·李順傳】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【韓愈·剝啄行】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【註】韓文與多作以。
【集韻】與似同。【易·明夷】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
◎ 采的意思

【酉集下 • 釆】采·康熙筆画:7·部外筆画:0

【唐韻】倉宰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此宰切,音採。【說文】捋取也。【詩·周南】采采卷耳。【朱註】采采,非一采也。
擇也。【禮·昏義】昏禮: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【釋文】采,擇也。【疏】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【班固·西都賦】奚斯魯頌,同見采於孔氏。
采色。【書·益稷】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
物采。【左傳·隱五年】取材以章物,采謂之物。【疏】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,采飾謂之爲物。【文六年】分之采物。【疏】采物,謂采章物也。
【魯語】天子大采朝日,少采夕月。【註】大采,袞職也。少采,黼衣也。
【左思·蜀都賦】符采彪炳。【註】符采,玉橫文也。
事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【註】采,官也。展其官職,設厝其事業者也。
官也。【書·堯典】帝曰:疇咨若予采。【傳】采,事也。馬云:官也。【禮·明堂位】九采之國。【疏】各掌當州諸侯之事。
采地。【禮·禮運】大夫有采,以處其子孫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。
飾也。【前漢·嚴助傳】樂失而淫,禮失而采。【註】如淳曰:采,飾也。師古曰:采者,文過其實。
墓地。【揚子·方言】冢,秦晉之閒謂之墳,或謂之采。【註】古者卿大夫有采地,死葬之,因名。
風采。【前漢·霍光金日磾傳】政自己出,天下想聞其風采。【左思·魏都賦】極風采之異觀。
【詩·秦風】蒹葭采采。【傳】采采,猶萋萋,盛也。
【詩·曹風】蜉蝣之翼采采衣服。【傳】采采,衆多也。【朱註】采采,華飾也。【謝靈運·緩歌行】采采彤雲浮。
幣也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召公奭贊采。【註】正義曰:采,幣也。
詩篇名。【禮·玉藻】趨以《采齊》,行以《肆夏》。
姓。【風俗通】漢度遼將軍采皓。
地名。【左傳·僖八年】晉里克帥師,敗狄于采桑。【註】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。
玉名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晁采、琬琰,和氏出焉。【註】晁采,玉名。
木名。【史記·秦始皇紀】堯舜采椽不刮。【註】索隱曰:采,木名。卽今之櫟木也。
草名。【博雅】采,䆃采也。
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倉代切,音菜。臣食邑。【周禮·天官·八則註】公卿大夫采邑。音菜。【孟子·元士受地視子男註】所受采地之制。音菜。【前漢·食貨志註】采,官也。因官食地,故曰采地。
與菜同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胥】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【註】舍采,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。鄭康成曰:舍卽釋也,采讀爲菜。始入學,必舍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、蘩之屬。
【五音集韻】子苟切,音走。採取也。

◎ 蘋的意思

【申集上 • 艸】蘋·康熙筆画:22·部外筆画:16

【唐韻】符眞切【正韻】毘賔切,音頻。【說文】本作。大萍也。【爾雅·釋草】萍蓱,其大者蘋。【本草集解】四葉合成一葉,如田字者,蘋也。【詩·召南】于以采蘋。【傳】古之將嫁女者,必先禮之于宗室,牲用魚,芼之以蘋藻。【箋】蘋之言賔也。【釋文】韓詩云:沈者曰蘋。【呂氏春秋】菜之美者,崑崙之蘋。【爾雅翼】蘋似槐葉,而連生淺水中,五月有華白色,故謂之白蘋。【楚辭·九章】登白蘋兮騁望。

总述:诗句于以采蘋出自《采蘋》。作者是先秦诗人诗经。

(0)